河南省家谱研究会关于对新(续)编家谱质量监制的实施意见(试行)
为提高家谱编纂质量,切实做到关口前移,科学管理,建立家谱质量监控体系,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:
一、主要任务
对新(续)编家谱实施监制,是省家谱研究会依据《河南省家谱研究会章程》所进行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,通过监制,把握导向,提升质量。
监制是对家谱出版的质量进行检查。质量主要指谱书内容质量、编校质量和制作(排版、印刷、装帧)质量。
二、监制程序
(一)提交监制申请。由家谱编纂单位自愿向省家谱研究会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新(续)编家谱(宗谱)监制申请表》。
(二)出版前审读。新(续)编家谱付印(复制)前报送审读。审读的主要内容是根据《出版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,判断新(续)编家谱是否违反有关规定;世系图、行传、艺文、附录等是否符合编排规范。
(三)出版后审读。主要依据《图书质量管理规定》等进行审读并填写图书质量审读表。
(四)审读时间。以出版物单个品种(卷册片盒)计,专家审读一般应在7~15日内完成,个别内容有争议、涉及重大问题或其他不能轻易定性的作品可视具体情况延至20日内。
(五)审读费用。审读费按版面字数计算支付,并适当考虑审读的难易程度。
(六)经省家谱研究会审读合格并在《新(续)编家谱(宗谱)监制申请表》上签署意见后,可在版权页印上“河南省家谱研究会监制”字样。
三、审读队伍
(一)省家谱研究会对新(续)编家谱的监制工作由编纂指导部负责。在新(续)编、付印(复制)之前对其内容包括编校、制作质量进行把关。
(二)组建研究会审读员队伍。规模为15人左右,省家谱研究会聘请资深修谱工作者组成。
(三)建立审读质量记录制度,对审读情况进行登记,编校质量差错率的计算按照《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计算方法》执行。
四、审读后的建议
(一)联系书号的建议;
(二)排版格式的建议;
(三)谱书材质的建议;
(四)印装质量的建议;
(五)谱书价格的建议;
(六)印刷厂选定的建议。
河南省家谱研究会
2013年2月17日公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