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建饶氏先祖墓碑记(墓地使用及维护约法)
- 时间:2015/1/29 11:31:13
- 信息来源:本站综合
- 发布:饶氏网编委会
一、修建饶氏先祖墓碑记
家族之中虽有亲疏,以祖宗视之是子孙,固无亲疏也,但贤愚贫富家家有之,祖宗之心常愿合族子孙均得其所。为子孙者务体祖宗之心:爱敬相孚、长幼有序、吉则相庆、凶则相吊,孤弱无倚者务恤之,贫乏无告者周济之,难于嫁娶丧葬者量力扶助之;贤智教愚昧,愚昧无傲贤智,富贵恤贫贱,贫贱无妒富贵。彼此相维、精诚相接,此乃兴旺之族也。
凡入此坟地者,要井然有序、从左至右、从长至幼、从男至女,坟地四周地界大小一致,不得多占。力戒坟像不均匀,不能强求怀抱子之向,在一代之内可有调整。不能依强、依势、依权,欺弱欺众。祖宗已息,必得安宁之所,其眼在天目如雷电,凡事谨慎不得妄为!
附注:因光山县东城开发侵占原九龙东路与紫水大街交叉处饶氏墓地,现有饶氏子孙契约购得三亩山地,将先逝祖宗合力请至此处。
(此记为2005年冬月初8日迁坟碑刻,立于标(音diao)子山黄老坟大坝坟山。意为:本为同根同脉,血浓於水。欲族睦家和,必精诚相维,秉持公正无私、宽厚和谐。“阳世所占,阴曹必遣”,阴阳一理,以石为记。)
二、墓地使用及维护约法
2005年12月因县东城开发侵占饶氏坟地,我胡家稻场支脉在县西南12公里位于槐店乡晏岗村黄湾标(音diao)子山黄老坟大坝,购地卜茔一处,约三亩山地。因该地已被人租用50年,首次付给租用人伍仟元,仅限暂时迁坟使用;直至2013年4月再付给权属人六仟元且签订地契才取得永久使用权,前后共用八年,难度可想而知。为了珍惜用地,规范葬坟行为,家族共同商议,制订如下条款以期永远遵守:
一:坟地来之不易,为本族共有财产,布坟时要统筹规划:凡入此坟地者,要井然有序、从男至女,坟地四周地界大小一致,不得多占。力戒坟像不均匀,不能强求怀抱子之像,在一代之内可有调整。
二:因世事难料,政策、政治无常,此坟地以维护现状为主,不得再作豪华建设,更不允建个体豪华穴。入土为安,阴宜静、不张扬。不要因经济渐增而装“土豪”,惊扰祖魂,徒增不必要麻烦。
三:经常巡视、随即修缮。防止水土流失、牲畜践踏、人为破坏,搞好绿化和保护。
四:举行丧葬、祭祀、墓园修建等活动保护好墓园周边环境。杂物要及时清理,建筑垃圾及遗留物要深埋处理。不能满地狼藉、残瓦乱石,不成事体。同时注意防火。
五、广施慈善,多行义德,以荫福地之绵长。与当地百姓不结仇、不积怨维护好各方关系,以免天遣人怨。
立约:饶氏支系胡家稻场分支·迁祖曙才公子孙
二0一四年二月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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