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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放前后,陇西堂李氏家族的家庭生活情况

  • 时间:2014-03-28
  • 信息来源:本站综合
  • 发布:新闻编辑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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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解放前四十年代,我家靠爷爷、伯父和父亲种地为生,生活十分困苦。由于土地贫瘠,加之生产力水平低,抗灾能力差,常年靠天吃饭,粮食年亩产200斤左右,正常年景仅能维持生计。如遇天灾人祸,就忍饥挨饿,吃不饱穿不暖,家中大多数人穿着补丁摞补丁的衣服。居住房屋简陋,十六间土坯毛草房,又窄又小,老少三辈住一堂。生活用品贫乏,就连日常生活必须的锅、碗、瓢、勺也不齐全。鸡鸭下的蛋不能自食,攒到一块到集上卖掉,买回急用的煤油、火柴、食盐等生活用品。


    解放后,我家分得了土地,由解放前的九分五厘增加到人均一亩五分地,粮食产量也由解放前的年亩产200斤左右提高到300多斤,生活水平有所提高。1958年下半年,全县实行人民公社化,建立公共食堂。对农户实行供给制,以生产队为单位统一供餐,去大食堂吃饭。当时流传着人民公社大食堂的顺口溜:清早的馍,洋火盒,上午的面条捞不着,筷子沏猛子,捞个菜梗子。这是当时生活的真实写照。1961年初,公社大食堂解散,农村实行以队为基础,小队、大队、人民公社三级所有制。农民参加生产队集体劳动,靠挣工分吃饭。农作物收获后,以队为单位,扣除公、余粮和种子、饲料后,按人口和工分各半分配粮食,到年底决算,每个工日根据生产队收益只能分几角钱。从1961年至1975的15年间,有五年发生自然灾害,加之文化大革命的影响,农民温饱问题始终没能解决。特别是1975年8月15日至20日,沈丘县汾泉河以南,洪水泛滥,千里沃野,一片汪洋。社员群众在政府的有序组织下逃往泉河以北临时居住。洪水过后,房倒屋塌,家庭财产损失殆尽。后来靠党和政府一方面发动群众恢复生产,重建家园,一方面发放救济粮款和衣服维持生活。1976年至1979年,由于政府推广新的农业机械、化肥、种子和科学种田技术,提高了农业生产水平和粮食产量,社员的生活才得到稳定和提高。这一时期,以生产队为单位的生活水平是:红薯汤、红薯馍、离了红薯不能活、清早蒸、上午拉、晚上还是红薯茶。


   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,分田到户,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,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。1983年,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38元增加到358元,人均粮食由1978年的450斤增加到783斤,实现了户户有余粮,家家有存款,解决了温饱问题。

    1990年后,农村家庭生活有了巨大变化,开始由温饱型向小康型过渡。一是衣食住行的变化。衣着由“追求穿暖”向“追求款式、时尚”转变。饮食由追求吃饱向追求吃好、营养、健康方面转变。居住由过去“冬天不透风、夏天不漏雨”向宽敞舒适方面转变。出行由过去是架子车、自行车向摩托车、小汽车方面转变。二是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变化。过去农村家庭文化生活十分匮乏,农闲时晚上仅能找个唱小戏、说打鼓书的。现在家家户户有电视、天天能听歌听戏。三是通讯工具发展迅速。八十年代前,农村传递信息的主要方式是靠书信、电报、麻烦费时,几天才能收到。1995年后,传统的信件、电报已被快捷方便的电话、手机所代替。现在农村手机普及率达到90%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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