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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尚元(李楼村安全防患带头人、家庭和睦的典范)

  • 时间:2014-03-28
  • 信息来源:本站综合
  • 发布:新闻编辑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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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我高祖尚元,男,出生于清乾隆末年(公元1816年3月),住沈丘县刘庄店乡李楼村,一生务农,于清光绪十八年(公元1892年9月)病故,享年76岁。
    高祖生活在清朝中后期,当时沈丘县有两大灾难:一是兵祸匪患。自道光二十二年(公元1842年)九月六日至清同治五年(1866年)三月三日,二十五年间兵匪勾结,不断到处扰民和抢劫财物,使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受到严重损失。二是水灾。自清道光二十一年(公元1841年)六月十六日至光绪十三年(公元1887年)九月二十日的四十六年间,黄河决口四次,沙河水漫溢,沈丘大部地区受灾,重者平地水深丈余,房屋倒塌,人宿树上,人死惨众。加上沈丘县年年汛期暴雨,水深数尺,平地积涝成灾。我村地势低洼,土地贫瘠,人畜财产和农作物受水灾更甚。

    高祖兄弟两人,排行居长,于公元1842年(26岁时)从老宅上分出,移居新宅(即现在我家庭居住之地)治家立业,建筑屋舍,以农为生,发奋图强,勤劳创业。他看到连年匪患和水灾给民众带来的灾难,忧虑忡忡,就号召和组织村民行动起来,采取办法防止和解除这两个灾难。一是从公元1845年—1850年,组织和动员全村六百多劳力,用五年时间开挖围村周长2858米、宽30米、深6米的寨海子(寨壕),围筑寨墙,东、西、南、北建四个寨门,可收蓄水、防盗、御匪多用之效,为李楼村民的安全作出了贡献。二是从1853年至1859年,组织和动员全村民众,用六年时间分片在村内开挖养鱼塘三个,在村外低洼处开挖蓄水池四个。村内养鱼塘既可以排水蓄水,又可以养鱼,改善村民生活,村外蓄水池,涝灾时能排水蓄水,干旱时能有水浇地,提高了抵抗旱涝灾害的能力,使村民免遭旱涝饥荒。

    高祖尚元于公元1846年春在宅前自挖吃水井一眼数十米深,用砖砌券,坚固耐用,解决周围几百村民人畜饮用水困难,直至1986年农户有了压水井方停止食用,计供水长达140余年。现在家家户户使用自来水。

    高祖注重家教。他教育曾祖父省三、伯祖父居仁,入私塾,学文化,开办学塾。教育子孙,勤劳节俭、艰苦创业、和睦邻里、遵制守法。被誉为李楼村安全防患的带头人,家庭和睦兴旺的典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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