段春根(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六纵队十六旅战士)
段春根(又名段秀志),男,1931年出生,沙河县上关村(祖籍沙河县塔子峪村),弟兄两个,春根排行老二,幼年父母病故,由哥哥段秀英、嫂嫂张娥妮将其抚养成人。张娥妮1942年入党,并担任村妇救会主任、县妇救会委员。春根在哥嫂的教育培养下,从小就很懂事,思想进步,爱党爱家。1945年8月,在县政府号召有志青年积极参军参战的影响下,自报奋勇,参军入伍。哥嫂为了使春根安心在部队消灭敌人,立功杀敌,在入伍头一天为其娶了媳妇。第二天他步人军营奔赴前线,编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六纵队十六旅战士,春根在部队作战勇敢,不怕牺牲,参军在战场第十天,光荣牺牲在河南省抱犊山战场上,时年只有16岁。六纵政治部追认段春根同志为革命烈士,次年农历正月哥哥将其弟弟的遗骨背了回来,安葬在塔子峪村,村干部和群众为了悼念为革命献身的烈士,为其唱戏三天,隆重哀悼。
段九文(六纵十八旅五十二团战士)
段九文,男,沙河县岗冶村人,1922年出生在一个贫困农户家庭里,父亲常年有病,上有年迈的爷爷和奶奶,只靠母亲种着几亩旱田艰难地维持着全家的生计。九文从小就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,受尽了生活的苦难。1946年秋天,段九文刚结婚不足一年,毅然报名参了军,临行前妻子侯堂对他说: “你放心地走吧,到前线要多杀敌人,家里的事你放心,我会替你在父母面前行孝的。”这个场面使得众乡亲感动的都流下了眼泪。到部队后,段九文没忘记妻子的话,每次战斗都表现的英勇顽强,多次受到表扬。1947年7月,段九文所在的六纵十八旅五十二团在安徽大别山的一次战斗中,不幸中弹,经抢救无效,献出了自已年仅25岁的生命,永远地离开了他的亲人。把自已的一腔热血洒在了战场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