郝振江(沙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)
郝振江,男,汉族,河北省沙河市册井乡全村人,1952年4月生,1971年1月参加工作,198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中共河北省委党校函授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毕业。大学专科学历。1971年1月在沙河县全呼学校任民办教师。1973年10月入邢台师范学校学习。1975年10月任沙河县北掌学区校长。1977年4月任沙河县侯峪学区校长。1978年4月任沙河县渡口学区副校长兼渡口学校校长。1981年8月任沙河县文教局人事科负责人。1983年12月调沙河县委组织部工作,任科员、副科长、科长、副科级组织员、正科级组织员、副部长。1998年12月任沙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。
郝延寿(沙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)
郝延寿,男,汉族,河北省沙河市新城镇白村人。1965年12月生,1982年9月参加工作,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大学本科学历1979年9月入邢台地区农业学校学习。1982年9月分配到沙河县册井公社工作.任司法助理员、团委书记,1987年8月任乡党委委员、人民武装部部长。1994年2月调沙河市人民武装部工作,任副科级干事、管理员。1996年3月调沙河市人民法院工作,任副科级审判员、执行庭庭长,2005年6月任党组成员、执行局局长。
郝随亮(天津市北辰区人大代表)
郝随亮,男,汉族,河北省沙河市新城镇白错人,1950年7月生,1968年3月参加工作,197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68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,后任班长、排长、团政治处干事,又调任一九六师政治部文化科长、政治部党委委员、师直工科科长、师前直党委副书记等职。1984年10月任天津警备区一九六师五八八团政治处主任,1988年3月任一九六师炮兵团政治委员、党委书记。1990年10月任一九六师五八八团政治委员、党委书记。1994年12月任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武装部部长。1996年4月任天津市塘沽区委常委、塘沽区人民武装部政治委员、党委书记。 政协天津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。天津市河东区人大代表,天津市北辰区人大代表。 曾立三等功三次,多次受到中共中央军委、北京军区、天津警备区的嘉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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