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谱为隆尧县郭园村祝氏家族第八次修谱,其中包括已迁居尧北关、苏薛、东河祝氏之后人。
二、本谱按始祖墓碑“世系图”列长子于祖位之左,列仨少子于祖位之右,以长少左右为序,划分为:长左、长右、少左、少右四系,以序递传。然少左,少右两系分别传至十一世和十世时而终止,惟长左、长右两系繁衍昌盛,至十二世时,长左、长右两系分造族谱,长左系称南股,长右系称北股。2004年修谱时,将长左、长右两系合二为一,共修一谱。以十二世为界,十二世以前为合谱,十二世之后为分谱。分谱由二部分构成,即长左系和长右系。长左系包括良佐系和祝兴系;长右系包括国奇系和国桐系。之后国桐系又划分为登、和、济、昌、龙等五个分系。
三、本谱仍沿用以“世”表示辈分,按顺序排列。同一世者,按长门、次门、三门、四门、五门等以次登录。同一门次序按长幼次第顺序排列。
四、凡2012年农历正月三十日前出生之男女除夭折者之外,一律入谱立项。按惯例已夭折之未成年人,满十二周岁者上谱,不满者不上谱。
五、凡寿年70岁以上之长者,不分男女,可在其名后括号内写明生卒之年,未登记者待再修谱时补写。
六、此次修谱,全部配偶及女子实行实名制,以体现男女平等;凡实名无考者仍写“某氏”。凡有两个以上配偶者,不分继娶或离异,均按先后顺序排列。配偶及子女入谱后,如有离异、过继或入赘外姓等变化,不须除名,只在其名后注明。
七、女子与男子一样,同为父母基因各半之共同遗传,具有与男子同等承嗣之权力。女子生前可以上谱,卒后也可上案。对于招婿者,男到女家落户,本人改从“祝”姓,即可在谱中立项。本人不改姓,但子女随母姓者,以女方名立项入谱,男方名应注明为婿,写在女名之后。
八、如遇入赘、过继,祝姓男子到女家落户,不论是否改从他姓,同视为我祝氏后人。已入祝氏族谱者,不须除名,但在其名后要注明入赘或过继何人,何家。
九、有特殊功绩,奇才绝技,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,并获中级以上技术职称,事迹特别突出,不论男女,均可在“人物名录”中专门记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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