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由我司设计排版印刷的《武岗欧阳氏族谱(渤海郡)》正式交付客户,下面是族谱的一组照片:
一、本谱恪守辨证唯物史观,以族氏历史史实为依据,本着承前启后,光耀祖德,继往开来,弘扬欧阳氏历史和文化,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全面记述欧阳氏维鹤公房的历史和现状,编撰本房谱。
二、鉴于原三修谱缺: “谱牒汇集”、 “姓氏源流”和“本源世系”等重要卷册,包括我先祖源斌公上溯世系的资料,故本房谱(二本)拟由“通谱”和“房谱”两个卷本组成。其中通谱(即第一本)按篇、章、节、目编写,以汇叙其源。房谱(即第二本)按艺文篇(卷一),世系齿录(卷二)内容编写,以汇维鹤公房族世系之所属。全谱采用述记、传、图、表、录等方式进行编纂,采用语体文记述,横排编印:
三、族谱上限,原则上本不应封顶,但据三修谱记载:“世”字辈以前(含世字辈)的各辈先祖在三续谱中已记述完整。故本次续谱之房谱拟以“世”辈为上限(个别例外)。下限一般断在2014年三月本房谱脱稿时为止。
四、本房谱对人物的记述开设“人物荟萃”篇,并恪守“生不立传”的原则。立传人物以本房族人氏为主,以近现当代为重点。为保存史料,表彰优秀,对业绩突出的在世人物,专设队物简介》栏,收录党、政、军之科(营)、连级以上和各系列专业人士中的中级职称以上名人和社会名流。 (初级职称者只在表中列名即止)。对“立传”或“人物简介”所录人物事迹的记述,撰稿者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责任自负(因编委难以外调审核事宜)。
五、本谱纪年:清及清朝以前各代,沿用帝王纪年(后括注公元年号);中华民国时期,采用民国纪年(亦括注公元年号);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(1949年10月1日起),一律用公元纪年:月、日都按农历记述。
六、入谱对象及条件;
1.本房谱废弃以往族谱“男尊女卑”,女人不能入谱的封建观念。凡我姓欧阳氏族人及其配偶、子女均有同等人谱之权利,配偶可直书其名。凡女孩不论出嫁与否,均可入世系列图及齿录,但女孩只限编三代(父母、本人及子女为录),另有要求并愿交红丁费者例外,以保全女姓之双重人格的属性:
2.抚同姓或异姓子女。继子女,义子女,姓奉欧阳氏名,愿人本谱并交纳红丁费者同登世系列图及齿录。其权益与族人一样受相关法律保护。
3.入赘于我姓之男丁可登户籍册的户主位建立家庭,可以不改原姓名,登配偶位人谱。其望生之欧阳氏子女理应入谱同登世系图及齿录:不交红丁费者可不予人谱。
4.我姓男丁入他姓,其本人和子女均姓欧阳氏,理应归宗入谱。否则只在其父母名下注明其姓名。
5。因离异或夫殁改适,子女随母下堂者,一律载人我姓谱牒,但法律另判者遵循不悖。
6.入谱自愿。凡不愿入谱者,经反复动员,仍固执已见,则在谱中注明“不愿入谱”或“不愿意入四修谱牒”。
七、凡老谱世系图,齿录,祠堂等均为我宗族历史文物,应妥善保管。对其中需要摘编之内容,旨在千毫不改,照录重刊。确需更改者,需经讨论决定:
八、房谱编纂按统一规定内容,格式编纂校对,防止错漏。
九、修谱以三十(最迟五十)年为一届,介时续修,否则视为不孝。
范塘欧阳氏维鹤公房谱组委会
公元二O一二年六月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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