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蒋氏宗谱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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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蒋氏宗谱凡例
一、编修《贵州蒋氏宗谱》的宗旨:凝族、育族、兴族、强国。
二、本谱编纂的指导思想: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论唯物主义,在挖掘、搜集、整理,编纂地方宗亲史料,力求广泛征求宗亲族人认可。做到科学性、思维性、逻辑性互相有机统一、全面、评定、准确、科学地记述蒋氏家亲在云、贵、川的迁徙、发展、繁衍,为弘扬中华蒋氏文化提供权威性的史科资料。
三、本宗谱内容收集范围:贵州境内、云南昭通市、四川大竹蒋姓族人族谱、家谱、宗谱。
四、本谱内容共分为序言、源流篇、文化篇、恩荣篇、族谱篇、文献篇、家声篇、附录篇八个部分。
五、本谱依据:一是正史;二是谱史(即:蒋氏大宗碑、蒋氏远祖考、近祖考、恭述考、分封考、蒋澄辨析录);三是各支脉提供的谱书史料、宗支信息、入黔脉系。
六、族谱篇的编排顺序:按有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汉语拼音名称的首字母的顺序,原则上按地、自治州、地级市编组排列。
七、族谱篇的结构方式:是以世系结构采用瓜藤式结构图(又称垂丝图、承脉图、世系图、吊牌图)。上下为世代(个别欧式排列除外);横排同辈人为左兄右姊,右弟妹、夫妻、左夫右妻,左妻右婿。
八、符号标注:实线为血缘关系,竖虚线表示断代或省略。文字表述:三传、四传、五传的表述为省略,数传表述(即没有准确表示多少代的)为断代;横虚线表示同辈人之间不是同胞兄、弟、姐、妹。文字表述为堂兄弟姐妹或族兄弟姐妹。采用瓜藤式图和文字表述相结合的方式,好处在于可以一目了然阅读历代世系。
九、关于远祖世系,48世以后争论很大,源流中的远祖世系图本人根据掌握资料信息录入了1-50世,远祖传略只统一到50代,50世以后由各宗支自行录入并与之衔接。
十、世代标注方式:分为通谱世代(从伯龄公开始标注的代数)、宗支世代(以知道本宗支最远始祖开始标注)、入黔世代(从入黔始祖开始标注)、混合注标世代(采用两种以上标注代数的方式)等方式标注代数。对有的弄不清楚自己宗支来龙去脉的便不标注。
十一、本《宗谱》对特殊关系的规范:
1.“过继关系”、“过房”子、女:指同胞兄弟姐妹或堂兄弟姐妹所生子女相互抱养,以延续血脉的子、女,本谱称之为“过继”或“过房”子、女。
2.“义子女”、“螟蛉”子女。指抱养的子、女无蒋氏血缘,但经政府部门批准或经双方父母同意,且有民间抱养契约的子、女,本谱称之为“义子女”或“螟蛉”子、女。
3.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收养,也无民间抱养契约来历不明的子女,本谱称之为“养子、女”或“抚子、女”。
十二、入谱规范:本谱坚持入谱者的血缘关系,男、女入谱自愿的原则入谱。对特殊情况其子女入谱问题进行了规范。
1.过继、过房子女入谱。是指将自己亲生子、女送给同胞兄弟姐妹或堂兄弟姐妹为子女,以继承蒋氏血脉的子、女称之为过继或过房子女。在入谱时应注明双方父母的血脉联系。过继、过房子女入谱视同亲生子女。
2.义子、螟蛉子女入谱。改姓蒋者入谱,未改姓蒋的义子、螟蛉子女不予入谱。
3.养子、抚子入谱。改姓蒋者入谱,未改姓蒋的不予入谱。
4.归宗子女入谱。将自己的蒋姓子女送给外姓收养的子女,成年后男性要求认祖归宗的,按照传统,被送者必须在三代后才允许认祖归宗,认祖归宗时,按同字辈顺序,归列同宗同辈人之列。
5.外孙入谱。根据婚姻法“子女可以随父姓,可以随母姓的规定”。蒋姓女出嫁之后,其所生子女,原则上不入蒋氏谱。随母姓的外孙子女除外。其丈夫可入蒋氏谱。
6.二婚子女入谱。蒋姓男子二婚,二婚妻子前夫所生子女带入蒋家的,原则上不予入谱,所带子女改姓蒋的子女除外,蒋姓女子二婚所生子女,随母姓蒋的子女可人谱,蒋姓媳妇因种种原因再离婚,再婚后又不愿离开蒋家的,所生子女不予入谱。
7.因历史原因,犯罪、被镇压或自杀的蒋氏族人,在入谱问题上,不受歧视,一视同仁入谱。
十三、本谱设蒋氏现代名人,主要记述有影响(侧重爱国家)的历史事件,业绩、专业、省级以上英雄、模范、专家、学者(副教授以上、博士、硕士、作家、画家、艺术家、歌唱家、舞蹈家、工艺家)、高级工程师、高级教师、高级会计师、高级技师、行政正厅级以上干部及蒋姓族人有特殊贡献的人。
十四、历史史料争论:关于对历史史料上的争论,实行诸说并存的原则,各种不同的资料都记入本谱,留给后人继续考正。
十五、本谱采用简化字排版,但对人名、地名,有的用简化字不能表达原意,或者保留该代人汉字的统一偏旁部首,使用繁体字。
十六、本谱中有“按”“编者按”两种注释,“按”是老谱中编入的“按语”;“编者按”是本次修谱的“按语”。
十七、本谱的资料汇总、撰稿、审稿,截至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止。
《贵州蒋氏宗谱》主编 蒋元仁
2021年11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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