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 青 1965年4月出生,北流六 靖镇六靖村人。中共党员,大 学文化。1986年7月毕业于 玉林市师范学校。1986年7 月至1991年2月在北流县六 靖镇初中任教,任校团委书记。1991年2月至9 月借调到北流县精神文明办工作。1991年9月 至1992年2月任北流县六靖镇大坡初中校长。 1992年2月至7月借调到六靖镇政府办公室工 作。1992年7月至1993年2月在北流县教育局 工作。1993年2月至1998年3月在北流市纪委 工作,历任综合科科长、调研室主任,期间1990 年9月至1993年6月在广西区党校行政管理专 业函授大专班学习毕业。1998年3月至1999 年3月任隆盛镇党委副书记。1999年3月至 2002年7月任六麻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,期间于 1999年9月至2001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本 科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毕业。20()2年7月调任 新圩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,20()3年8月起主持新 圩镇党委、政府全面工作。20()5年7月调任中 共北流市纪委副书记、市监察局局长。系北流市 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、北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。曾获广西区纪委“优秀通讯员”,1996 年、1997年、2()02年先后被评为北流市“优秀共 产党员”。2003年领导新圩镇完成财税1003.83 万元,使新圩镇获评玉林市20()3年度乡镇财政 收人增长目标考核先进乡镇、北流市2003年度 创建财税收入千万元镇活动优胜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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