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谱兼苏谱之叙述式和欧谱之图表式并用。
二、三修谱之内容,除废弃不用之外,全部转载本谱。
三、刘姓自得姓之始,至刘累受封称”氏”,夏,商,周三代均以封地称“氏”,杜氏迁晋后,又以官称“士氏”。氏所以别贵贱,贵者有氏。刘姓衍生称氏,是五帝换代称氏的沿用。故自三代到《春秋》,均以”氏”的衍变传承载入谱。
四、“支子留秦,复为刘姓”,历史记载,语焉不详,刘姓之谱,众说不一,至刘清始定型。故本谱以刘清为开基始祖,世次直至广传公。
五、因存断代待继,入滇后,又以隆裕祖为入滇开基始祖,另列世次。
六、 从¨仁Ⅳ字辈起分四大支,各支按代,分长幼次第序列,全族并序,支叶不紊。
七、各支记有生卒年及葬地者皆录入谱,无者记失传。
八、曾任社会职务和创有恒业者,录其职及其事,无者列名而已。
九、本谱至”受Ⅳ字辈止,列入正式世次。享字辈以下子孙,只记其名,不列世次,请按长幼次序记入生辰、忌辰记录簿。
十、书法:祖讳尊称,只称刘公名某,刘母某氏,不用考妣称谓。
十一、重伦理道德之典范,点其名,赞其事,为家族、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者,为其立传,以资劝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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